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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家地方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量: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18/2023-12-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23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含国家地方共建)的能力建设项目采取省级财政资金直接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广州市。

  2.项目单位能力建设项目方案须合理可行,资金投入合理,技术与市场前景良好,且须包含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单位近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材料

  入库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4年项目入库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组建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单位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立项资料。

  4.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应提供实施方案和技术研发计划。实施方案应说明项目单位建设情况、项目背景、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投资、建设内容、资金投入、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产业公共服务开展计划(测试、标准制定、成果转化、联盟建设等)等,并同时说明下一阶段相关内容;技术研发计划可说明研发目标、测试计划、关键技术与解决途径、总体性能指标、技术水平以及计划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及应用转化等,同时说明下一阶段相关内容。

  5.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计划情况,包括下一阶段计划设备购置清单及设备投资。

  6.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及本项目尚未获得过制造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未重复申报的承诺函;

  7.如项目涉及备案核准、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需提供相关落实手续文件。

  8.项目实施地要求或补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一)入库申请。请各地市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或地市自建申报项目系统网址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地市于12月2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情况,将项目入库情况表、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二)入库项目审核。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我厅将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