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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15/2024-01-15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银行贷款利息发生额占全部企业贷款利息总额的比重为系数计算贴息资金额(企业贷款利息发生时间为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即:某企业贴息额=某企业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发生额÷全市符合贴息条件的全部企业贷款利息总额×市财政贴息资金总额。贴息比例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计算贴息金额,每个企业年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剩余资金按相同比例分配其他贴息企业,采取企业先付息,财政后贴息的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该项目资金用于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的贴息。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上一年度贷款贴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填报《2024年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4.提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利息自付清单和有关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的复印件,经贷款行盖章确认,贷款合同(或协议)没有明确贷款用途的,需提供贷款用途确认证明(经银行确认);

  5.提供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平台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25日。

申报流程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需自愿进行网上申报。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粤财扶助”平台),对申报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在管理平台上公布专项资金申请受理情况。(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

  1.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网上填报。企业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粤财扶助”平台)申请并按要求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材料;

  2.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入平台系统,查看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资料及企业联合征信信息,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项目条件的,填写同意审核意见,通过后流程走向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

  3.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入平台系统审核,符合项目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通过后流程走向现场核查,如有问题则退回申报县(区)、企业修改;

  4.打印纸质版材料。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向当地县(区)主管部门递交贷款贴息纸质版材料,由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核实有效贴息利息,出具评审意见,填好《2024年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汇总申报表》(附件2),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2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5.立项。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县(区)评审意见核实的有效利息,按照资金分配方式,计算各申报企业贴息资金额,拟定项目下达计划,并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贷款贴息资金安排计划,下达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立红,电话:2808266,邮箱:nyncjcycj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