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外贸供应链)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量:3 收藏
(一)进口增量支持
1、2022年进口额3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纳入我市统计,对该年度进口额同比上年度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的增量支持,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进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依据,已获得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支持的进口额不得重复申请。3·支持标准将根据本次资金规模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增量最终核定。
(二)AEO高级认证支持
对2022年度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支持
对2022年度首次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一)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经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外贸服务平台,为企业进出口至少提供报关、退税、外汇、物流、仓储、融资等外贸服务环节中的3项,年服务企业在10家以上。
(三)2022年度纳入我市统计进出口额3亿元人民币以上。
(一)进口增量支持
1.进口增量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1)。
2.进口增量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若相关证书已过有效期,需提供《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5.2022年进口报关单明细表(请提供纸质版和EXCEL电子文档,附件1-3)。
6·商务部门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7·注意事项。(1)进口报关单明细表的报关金额要换算成人民币金额,换算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查询网站:http://www.pbc.gov.cn/rmyh/108976/109428/index.htmI);(2)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以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排列整理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需每页盖章并盖骑缝章,未按上述标准装订的不予受理。
(二)AEO高级认证支持
I.AEO高级认证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5)。
2.AEO高级认证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6)。
3·AEO高级认证证书复印件。
4·商务部门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支持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7)。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8)。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4·商务部门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
(一)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8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后下载打印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3年10月1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给到企业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如申报进口增量支持项目需同时发送《进口报关单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1一3)。
线下受理窗口: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2号楼409室(收件人:郑雅虹,电话:2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