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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06/2023-06-2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该专项拟立项2项,每项费用3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惠州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牵头,联合省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共同申报。牵头单位已经承担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申报条件:牵头单位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上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3、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围绕惠州市双十产业集群,从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产业集群中选取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

  4、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承诺项目配套资金30万元以上(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主体资格材料。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相关佐证材料(应含被认定为各类研发机构、人员资格、工作成效、专利成果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专题一、专题四由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并出具项目推荐函进行择优推荐。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资金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在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后相应下达财政资金。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验收申请书和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纸质文件申报。专题二至专题七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发送邮箱,同时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递交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薇、李越荣、翁继超;

  电 话:0752-2831292;

  邮 箱:zscqcjk@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市场监管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林家成,13751577454,0752-28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