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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12/2023-06-12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根据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专题一为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专题二至四为重点项目,单个项目定额资助1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至项目牵头单位统筹用于项目整体研发推进,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拨付。




具体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2022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鼓励牵头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团队);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22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在线填写申报书,并生成带有水印的PDF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二)可选择提供的附件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7时。

申报流程

  (一)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联系方式

  规划科:曾权辉,2808974(综合性业务咨询)

  产学研科:张娜,2808736(专题一、专题二)

  高新科:余嘉鹏,2808179(专题三)

  成果科:李豫军,2829099(专题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