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1568 收藏
项目资助强度为 300 万元/项,实施期为4 年。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每期拨付 100 万元。
申请人围绕已取得的研究基础和成绩,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自主拟题进行项目申报。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申请人及其研究团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5 周岁[即1979年1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曾获得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省重大人才工程青年人才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同层次青年人才项目)中任何一项支持,且已通过验收或支持期满的(须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自主组建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属于同一依托单位,且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1 项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申请。
(五)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 人(含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作为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团队核心成员支持期内只能作为一个团队的核心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1.已获得国家级重大类科研项目(资助强度低于300万元的除外),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应急攻关类除外)、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支持的;
2.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其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
3.已作为负责人或正在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可以申报);
4.已作为负责人或正在作为核心成员承担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可以申报);
5.已作为负责人(协调人)主持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
2023年5月18日~6月2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