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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量:62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10/2022-06-1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2022年度指南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拟围绕光通信器件及集成、光计算与存储、光显示与交互三个技术方向,按照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青年科学家项目三个层面,启动27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3.59亿元。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2800万元,除指南任务1.16和1.17各500万元外,其余项目均为300万元。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

  除指南中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任务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2项。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扶持领域

  2022年度指南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拟围绕光通信器件及集成、光计算与存储、光显示与交互三个技术方向。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专项要求

  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基础前沿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项目所含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申报材料

  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0日8:00至6月13日16:00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8:00至6月13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