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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7-08 浏览量:1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21/2021-07-04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重点境外展览和线上涉外展览

   1.在2020年1月1日-12月30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境外展览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支持。

  2.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举办的我区重点线上涉外展览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支持。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资助(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会

  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有关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 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支持。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资助(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支出总额。

具体申报条件

  一、重点境外展览和线上涉外展览

  在我区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和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会

  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和海关管理等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材料

  1.重点境外展览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完整公章)。

  (1)《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与组展机构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展位确认函等复印件;

  (5)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展会批复复印件;

  (6)参展费用(含展位费、装修、运输、人员等费用)的收费通知等协约类文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7)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含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8)参展企业展位照片(含企业名称和展位号等信息)

  (9)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

  2.重点线上涉外展会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完整公章)。

  (1)《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与展会主办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复印件;

  (5)支付参展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6)线上展会网页截图(含网址、展会名称、企业名称、展品信息等)和磋商截图(含买家与参展企业相关信息)。

  (7)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

  3.重点国内涉外展览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完整公章)。

  (1)《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展会主办机构或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参展确认函复印件;

  (4)参展费用(含展位费、装修、运输、人员等费用)的收费通知等协约类文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5)参展企业展位照片(含企业名称和展位号等信息);

  (6)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

  (8)如展会延期或取消请提供主办方发布的通知。

申报时间

       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4日,逾期不受理。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企业须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操作介绍详见附件,或登陆平台首页“使用帮助”,可查看各项指引。

  2.纸质资料受理。

  3.网上申报后,企业需在系统打印有水印的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如无在网络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华 22918086,邝燕平 22918085,黄晓明 22835490;邮箱:514122251@qq.com;技术支持热线:0757-8328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