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量:221 收藏
完成市培育入库的企业,在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补。
(一)在惠州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资金奖补。
(三)拟于2024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
(一)企业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在线申报(可先查看“下载中心”处的“平台操作手册”),填写提交《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并在附件模块上传申请表的签字盖章扫描件,逾期提交无效。申报单位应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并于项目申报前完善单位信息、填写惠州市科技企业备案表。
(二)2023年已申报培育入库但未申报高企或未获高企认定推荐的企业,须重新提交2024年入库项目申请,并更新拟申报高企年份及相关数据。
高新技术科 余嘉鹏 2808179,凌凯 28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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