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量:394 收藏
专题一:智慧法院综合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39)
方向 1:基于可信计算的全流程智能司法裁判技术研究及应 用示范
支持方式及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 3 年左右。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
专题二:智慧司法行政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40)
方向 2:智慧司法监管支撑技术与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
支持方式及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 3 年左右。拟支持 1 项,支持 800 万元。
方向 3:公共法律智能化服务与法律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支持方式及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 3 年左右。拟支持 1 项,支持 300 万元。
专题三:国产密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41)
方向 4:物联网密码技术及安全通讯模组研发及验证
支持方式及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 3 年左右。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
方向 5:数控系统密码应用技术研发及系统研制
支持方式及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 3 年左右。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
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 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三)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注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或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分配相应合理的资金份额。
(七)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专题一:智慧法院综合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39)
方向 1:基于可信计算的全流程智能司法裁判技术研究及应 用示范
(一) 研究内容。
1.研究区块链电子证据防篡改技术,研究电子证据存取 证的证据链管理系统;
2.研究民商事案件证据的全自动检测技术,包括单一证 据的合规性检查及多份证据的矛盾检查;
3.研究基于证据可靠性保障、证据审查、自动裁决的全 流程智能化民商事案件快速裁判技术;
4.开展快速裁判系统的应用示范,提升司法审判质效, 实现效率公平双提升。
(二) 考核指标。
1.形成电子证据的多维度防篡改系统,区块链单链 4 节 点 TPS 峰值不低于 40000,构建电子存取证原型系统,存取证准确率不低于 95%;支持涉网图片和音视频的防篡改检测, 检测准确率不低于 95%;
2.构建民商事证据要素自动抽取模型,要素抽取准确率不低于 90%,构建证据自动检测模型,单一证据合规性检测准确率不低于 90%,多份证据矛盾检测准确率不低于 90%;
3.构建民商事案件要素的自动抽取模型,要素抽取准确 率不低于 90%;构建民商事案件裁判结果预测模型,裁判结 果预测偏离度不高于 5%;构建民商事案件快速裁判系统, 对比传统审理模式下庭审平均用时大于 45 分钟,平均审理 周期大于 76 天,该系统减少庭审平均用时不低于 20%、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低于 30%;
4.在不少于 4 家基层法院及不少于 2 家中级法院开展全 流程智能化民商事案件快速裁判系统的示范应用,支持案由 不少于 4 类;
5.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4 项,申请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4项。
(三) 申报要求。
须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备案,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且在广东省内实施。
专题二:智慧司法行政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40)
方向 2:智慧司法监管支撑技术与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
(一) 研究内容。
1.研制移动机器人机体控制、高精度导航等硬件模块, 研制满足监所室内外和死角区域等场景需求的巡检机器人;
2.研究巡检机器人对动态环境的认知与决策技术,包括人脸识别、行为理解与分析、突发事件预警等技术;
3.研究监所内多种智能装备的数据交换与共享、端云协 同技术;研究服刑人员行为意图感知与预警技术,自杀、劫 持人质、越狱等倾向的风险评估与防范技术;
4.研发服刑人员状态感知、态势分析和应急处置的一体 化监所运行管理安全监控平台;
5.开展智能巡检机器人、监所运行管理安全监控平台的 示范应用。
(二) 考核指标。
1.研制智能巡检机器人不少于 3 款且原型机不少于 2 台/ 款,具备 5G 联网接入功能,其中,室内及室外轮式巡检机 器人,巡检速度均不小于 1 米/秒时,通过障碍物高度不低于6cm,爬坡高度不低于 20 度,室外轮式巡检机器人的涉水深 度不低于 11cm;轨道式 3 轴多关节巡检机器人,巡检速度不 小于 1.7 米/秒时,主动对焦实现无死角监控;定点巡检时, 机器人重复定位精度偏差小于 1cm 且车身偏移小于 1.5 度; 指定位置巡检时,机器人定位精度偏差小于 2cm;
2.实现巡检机器人的佩戴口罩人脸识别准确率不低于85%,多人脸识别准确率不低于 95%,虚警率低于 5%;中文指令问答准确率不低于 85%;正常和异常行为识别准确率 不低于 85%,聚众斗殴、剧烈挥手求救等剧烈动作预警成功 率不低于 95%;
3.研制应用于巡检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且高低频混合 的 5G 自适应通信模组,实现不少于 90%业务数据的获取和 交互,时延小于 0.5 秒,实时处理数据量不少于 20GB/小时; 构建人员行为意图预测模型,准确率不低于 80%;研制虚拟 交互与心理状态评估的智能装备 1 套,表情、手/体势感知准 确率不低于 95%;采集心理信息模态不少于 5 种,情绪感知 准确率不低于 90%;构建风险评估模型不少于 3 种,风险防 范策略不少于 5 种;
4.构建安全监控平台,人员状态风险评估、公共安全威 胁预警准确率均不低于 85%,突发事件提前预警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事故现场的三维场景构建时间小于 15 分钟,应急响应时间小于 3 分钟;
5.在至少 3 类省内中等规模及以上的监所开展应用示范;
6.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4 项,申请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8项。
(三) 申报要求。
由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且在广东省内实施。
方向 3:公共法律智能化服务与法律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一) 研究内容。
1.研究省市县镇村五级管理下网络、热线、实体三类平 台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存储、融合、智能分析技术;
2.研究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精准匹配与协同调度技术;研 究省市县镇村五级管理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质量监测技 术;
3.研究基于法律服务需求的争议解决方案智能推送技术;
4.研究群体行为分析技术、基于法律咨询的纠纷演化机 制及推演技术、群体风险评估技术、预警机制和法律风险防 范策略;
5.研发公共法律精准服务与智能决策分析平台并开展应 用示范。
(二) 考核指标。
1.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实现 20TB 级存储和交换;实现文 本、图片、视频、语音四个模态的数据融合;构建语义识别 和数据关联模型,语义识别正确率不低于 90%;
2.针对法律服务资源分布及供需状况,构建公共法律服 务智能调控模型,群众法律诉求与服务资源匹配准确率不低于 80%;形成协同调度机制,构建协同调度模型;构建质量监测模型,提出评价指标不少于 6 类,监测准确率不低于 80%;
3.构建针对法律法规、事件关联网络、法律风险知识、法律诉求分析知识、服务资源知识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图谱不 少于 8 个,实体个数不少于 5000 个,构建知识实体关联关系不少于 3 万个;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纠纷争议解决方案的智 能搜索推送模型,解决方案与咨询问题的匹配准确率不低于 80%;
4.构建群体行为模型不少于 10 个,模型涵盖群体法律知识水平、社会属性、策略选择、服务认同等参数不少于 4 个; 构建态势推理推演模型不少于 5 种,准确率不低于 80%;构 建群体风险评估模型不少于 5 种;形成风险预警机制,预警提前时间不少于 1 天,形成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不少于 5 种;
5.在广东省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广州、深圳、珠海、 惠州四地市区域内共选择不少于 10 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 室)开展涵盖省市县镇村五级的公共法律精准服务与智能决 策分析平台应用示范;
6.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3 项。
(三) 申报要求。
由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 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且在广东省内实施。
专题三:国产密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0201141)
方向 4:物联网密码技术及安全通讯模组研发及验证
(一) 研究内容。
1.研究基于商用密码的物联网安全防护机制,研究适用 于物联网的高效无证书的商用密码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国密 算法的无证书密码方案并实现国密算法扩展;
2.研究适合物联网隐私保护的加密方法,提出基于国密 算法的盲签名、环签名、协同签名、零知识证明等关键密码技术;
3.研究低功耗、模式灵活、强安全的基于国密算法的会 话密钥协商和安全通讯协议;
4.研究基于商用密码技术的物联网访问控制模式,设计 轻量级安全访问控制方案;
5.研制高安全物联网安全通信模组。
(二) 考核指标。
1.项目完成时,须研制一套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和一款 安全模组;
2.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的单系统最大终端管理量不低于3 千万;密钥管理系统可支持终端申请密钥大于 5 万对/秒,密钥申请并发访问量不低于 1 万;支持在线发行,支持符合 国家规范的安全芯片,支持无证书 SM2,支持多通信接口,安全模组待机功耗小于 30 微安;
3.支持物联网通信模组终端密码库中安全机制的轻量化, 在嵌入式芯片上相关密码算法库尺寸小于 80KB、内存开销 小于 8K;提出不少于 2 种物联网密码安全通讯协议,支持 不少于 2 种国密算法应用;
4.项目成果需实际应用于不少于 5000 个智能终端的验 证,覆盖广东省内工业互联网、智能安防、车联网等领域;
5.申请发明专利 5 项以上,提交国家或行业标准提案 1项。
(三) 申报要求。
由广东省密码管理局组织申报,须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且在广东省内实施。
方向 5:数控系统密码应用技术研发及系统研制
(一) 研究内容。
1.研究数控系统密码应用技术,提出数控系统密码应用 总体方案,研制基于商用密码的安全数控系统;
2.研究用于数控设备的用户身份鉴别技术;研究数控系 统安全升级和控制指令安全保护方法;研究数控加工过程的 数据安全传输和文件完整性保护技术;研究数控设备间的总 线加密通信技术;
3.研发数控系统密码安全模块,完成密码安全管理服务器设计并实现推广应用;
4.研制数控系统密码应用原型系统,并在典型场景下开 展应用验证。
(二) 考核指标。
1.项目完成时,须形成一套数控系统密码应用总体方案, 研制一套支持 SM2/SM4 的数控系统;
2.可实现现场控制设备安全、控制设备接入安全;实现 数控系统的安全升级、关键控制指令安全;实现数控加工过 程中的安全数据传输、加工文件完整性保护;
3.支持不低于 2 种 100Mbps 工业以太网总线加密通信, 总线通讯周期时间≤1000μs,同步时间精度为±100ns;支持不 低于 2 种基于 100Mbps 以太网 TCP/IP 通信协议加密传输, 加密传输速度≥5Mbps;支持不低于 2 种国密算法应用;
4.以上成果需在不少于 5000 台套的数控设备上示范应 用,覆盖广东省内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
5.申请发明专利 5 项以上,提交国家或行业标准提案 1项,提交数控系统密码应用研究报告 1 份。
(三) 申报要求。
由广东省密码管理局组织申报,须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且在广东省内实施。
专题四:智慧新警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20201142)
方向 6:(略,本方向不公开发布,定向组织)
方向 7:(略,本方向不公开发布,定向组织)
方向 8:(略,本方向不公开发布,定向组织)
专题五:(略,本专题不公开发布,定向组织)(2020114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2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17:00时。
行业管理部门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来函将备案或推荐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一)省科技厅。
1.社会发展科技处(专项业务咨询):陈毓君,020-83163904
2.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专项业务咨询):周凌云,020-83163436
3.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4.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二)行业管理部门。
1.省法院:文东海,020-62620908
2.省司法厅:温珂,020-86350263
3.省密码管理局:张文蕾,020-871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