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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奖补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量:3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14/2023-07-10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实施上云上平台的工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签订合同金额60%(含)的比例予以奖补,奖补金额不超出该应用产品所属目录分类的奖补上限,单个企业单个项目当年享受奖补资金上限为20万元;对参与仲恺高新区“5G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的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比例提升至最高80%,单个企业当年享受奖补资金上限为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惠州市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企业(2017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B、C、D三大类为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违法违规情况;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应用信息查询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无逾期未验收的情况;申报项目发票不得用于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三)申报单位使用惠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上云上平台应用服务产品,且该产品未获得过省、市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奖补。

  (四)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惠州市辖区内。

  (五)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含已完成2023年入库申报但未获得奖补资金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前实施完成,通过项目验收并上线运行;有可量化的效益,无量化效益的项目不予以奖补。


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在“粤财扶助”平台直接填报)。

  (二)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平台)。

  (三)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平台)。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完税凭证(扫描件,盖章,上传平台)。

  (五)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发票、支付凭证(扫描件,每张发票单独扫描一页,多张发票的分多页扫描,上传平台)。

  (六)企业验收报告需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明确项目启动、上线运行时间等关键节点,验收具体功能模块清单及每个功能模块的验收通过情况,验收结论,甲乙方签字确认,可附上后续服务承诺或支付说明(如有)。

  (七)项目实施效果(体现可量化的效益)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章,上传平台)。


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从2023年4月14日起,到7月10日截止

申报流程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申报,企业通过“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经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上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下载双面打印以上七项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2份),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列出目录,依次编排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加盖企业公章后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飞,电话:0752-287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