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引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量:583 收藏
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在我省注册(不含深圳)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支持时间
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
对在我省税务部门(不含深圳)备案的且2017年度以来在外经贸业务方面无违法违规的我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给予扶持。
(1)2020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经贸发展事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4);
(2)2018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保、物流等业务的基本情况;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2018年7月-2019年6月服务平台建设(指线上平台硬件、软件购置)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发票;
(6)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等部门提供的2018年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
(7)申报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
(8)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翟换明,联系电话:2280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