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量:3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17/2020-07-27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扶持领域

       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全省未连通光纤网络的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光纤接入用户加快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的运营商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二)申报主体具备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申报主体2018年和2019年利润之和为正值(事业单位不作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良好,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以及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1—12月。

       (五)申报主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提出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完成指标,且将作为项目完成的依据标准。所提出的最终完成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全省未连通光纤网络的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光纤接入;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六)近5年申报主体及在我厅申报的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七)申报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绩效评价较差,我厅将对项目进行终止并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八)申报单位应完成广东省境内所有未连通光纤网络的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工作(建设总量不少于4220个),并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签订项目责任书。

       (九)申报单位同时须应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进行入库申请(网址http:// 210.76.80.141)。

       (十)申报单位在我厅无应验未验项目。


申报时间

  于2020年7月27日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前直接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处)。

  (二)项目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相应项目库。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我厅根据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以事后奖补方式进行资金分配。项目经确认入库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磊,电话:83134288,邮箱:gxxrc@gdei.gov.cn,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