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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专利技术产业化)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量:1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5/2019-08-0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资质认定,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认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各类创新中心高质量专利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托管、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等9个专题。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惠州市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zlzz.huizhou.gov.cn:8080/),进行注册后,根据申报的项目方向,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为纸质文件申报(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奖金。

  (二)严把推荐关。审核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企业经营现状作为审核重点。专题一至专题七的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由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水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行文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为提高效能,推荐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控制推荐数量,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专利技术产业化(拟立4项,每项10万元)

  本专题项目重点支持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中鼓励发展产(行)业的优秀专利技术的实施。

  1、申报对象

  惠州市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合法持有或合法使用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和经验的意愿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和已提出贯标认证申请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

  项目申报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开发能力,具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研发人员;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应用。

  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有实施场地,有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

  2、申报条件

  (1)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截至2019年6月31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授权通知书不可代替专利证书),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价报告。已失效的专利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2)项目所涉的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所实施的专利技术产业化已初具规模,或者所实施的专利技术水平代表了本领域本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对推

  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3)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合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证明。

  (4)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以往未被纳入省、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3、实施期限

  自项目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申报时间

       (一)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7月15日8时至8月5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阅。

      2、网上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8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科技局10楼1010室)

     (二)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申报时问安排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纸质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专利促进科,何志远,电话:2808940(综合性业务咨询)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游煜伟,电话:2800026/1581638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