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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量: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5/2019-08-05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扶持领域

       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认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各类创新中心高质量专利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托管、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等9个专题。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惠州市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zlzz.huizhou.gov.cn:8080/),进行注册后,根据申报的项目方向,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为纸质文件申报(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奖金。

  (二)严把推荐关。审核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企业经营现状作为审核重点。专题一至专题七的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由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水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行文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为提高效能,推荐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控制推荐数量,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重点领域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重点产品专利信息分析,为企业揭示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和机遇,为企业产品市场预测,企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方向、技术研发路径等提出导航建议。将分析结果融入发展战略制定、研究开发、市场开拓等过程;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增强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围绕我市“2+1”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开展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分析研究,分析产业的全球核心专利分布及专利竞争格局,揭示产业的结构调整方向、市场需求热点方向、技术发展重点方向;研究区域产业结构及专利布局的现状与趋势,聚焦区域在产业链的定位;开展产业发展路径导航,为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培育引进、技术及人才引进提升、专利协同创新及运营指明路线。

       1、申报对象

       工业企业重点产品专利信息分析由惠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或高等院校联合申报,鼓励多家同类企业共同参与。

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分析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或高等院校申报。拟申报作为专利导航对象的产业,应为区域内重点培育发展的专利相对密集的产业。

       2、申报条件

       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项目应确定本企业生产的至少一项产量大、技术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产业驱动力强的重点产品。同等条件下,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达标企业优先。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条件,拥有专利信息分析软硬件设施,拥有一批具备专利分析经验的人员。常年在惠州开展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业务,且业务量靠前;在惠州市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惠州分支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资格,且有3名以上常年在惠州工作的专利代理人、2名以上所学专业与项目技术学科领域相一致的技术人员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在广东省内以专利信息服务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申报工业企业重点产品专利信息分析的企业必须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或高等院校已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经费限用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专利信息分析导航费用。申报单位应同意公开不涉及企业秘密部分的分析结果。

       3、实施期限

       自项目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

      (二)区域新兴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工程

       支持以专利技术导航分析为主体,辅助开展产业市场分析及产业内相关企业调查,构建专利导航项目推广与产品运营服务体系,提升专利导航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和专利运营对企业运行效益的支撑力。

       1、申报对象

       省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学会、区域新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联合申报。

       2、申报要求

      (1)建立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利导航工作机制。省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和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学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专利导航工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顺利实施,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将专利导航融入产业发展规划及决策过程。

      (2)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利导航分析。利用权威的数据源,采集、梳理产业专利信息并建立专利数据库;针对产业特点和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度开展专利导航分析,以专利导航分析为主体,辅助开展产业市场分析及产业内重点企业调查分析,形成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利用专利分析开展产业专利布局、发展方向与创新路径导航,基于专利导航而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建议和产业专利布局发展规划。

       (3)通过发布会等方式研讨及运用专利导航项目成果。面向产业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系列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或研讨活动,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运用导航项目成果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及专利布局规划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

       (4)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协同创新及运营。基于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梳理整合产业的专利资产及创新资源,引导创新主体构筑或建设完善产业专利池,推动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及专利高端运用。聚焦产业若干重点领域,瞄准若干重点企业,提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

       3、实施期限

       自项目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

       4、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单位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3)专利导航服务流程、模式及制度;

      (4)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申报时间

       (一)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7月15日8时至8月5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阅。

      2、网上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8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科技局10楼1010室)

     (二)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申报时问安排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纸质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专利促进科,何志远,电话:2808940(综合性业务咨询)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游煜伟,电话:2800026/1581638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