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试点与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量:29 收藏
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认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各类创新中心高质量专利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托管、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等9个专题。
一、共性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惠州市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zlzz.huizhou.gov.cn:8080/),进行注册后,根据申报的项目方向,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为纸质文件申报(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奖金。
(二)严把推荐关。审核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企业经营现状作为审核重点。专题一至专题七的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由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水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行文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为提高效能,推荐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控制推荐数量,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二、具体申报要求
申报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特色学校培育认定的学校,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申报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的学校应具有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教学队伍,开设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课程,设置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方向)专业,招收校内外学员,并具有相关学位授予权,曾获认定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 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一)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一)、专题七、专题八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7月15日8时至8月5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阅。
2、网上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8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科技局10楼1010室)
(二)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申报时问安排专题四(二)、专题五、专题六、专题九纸质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时;
市科技局专利促进科,何志远,电话:2808940(综合性业务咨询)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游煜伟,电话:2800026/1581638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