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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量:2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26/2019-08-12
  • 项目类型 :
      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本次申报按省要求采取“入库储备、排序优选、安排资金”的方式进行,采用直接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予以扶持。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一)工业企业。应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家具有数字化变革的强烈意识、愿意尝试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二)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申报方向二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三)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二、标杆示范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惠州市内。
      (二)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
      (三)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方向二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
      (四)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五)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申报限制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科研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人员资质证明、企业所获各级政府奖励,以及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客户服务合同等。

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2日前

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七份、PDF电子版、U盘刻存一份)报送区经济发展局(大数据管理与信息中心)人才服务大厦910室。联系人:李志远,电话:0752-3278162,邮箱:hzzkxxb@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陈立飞,电话,2809877,2873166,邮箱,dsjg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