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已结束惠州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20 浏览量:4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29/2019-06-2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及专业镇等,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能力,财务制度健全。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

       (四)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调整。

  (五)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申报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过去3年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在相关社会领域和申报、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严重不良信用的;

  2、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3项(含)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20日17时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25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28日17时

申报流程

       (一)申报途径

  1、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网址:http://pro.sti.gd.cn/hz)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需要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告、特派员证明(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等材料,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申报书。

  2、农业“星创天地”培育专题,直接填报附件“星创天地”培育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290506684@qq.com。

  (二)审核推荐

  惠州学院、市直事业单位及其它大专院校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它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市科技局行文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肖明勇,电话:282909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20-83163365,QQ群:80009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