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发布时间:2016-08-11 浏览量:279 收藏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金额不高于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所获贷款的利息额的30%(计息利率按企业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每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同一笔贷款利息已获得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其他部门的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次贴息补助。
以知识产权质押向银行贷款,且截至2023年8月30日前已结清贷款利息满一年的惠州市范围内企业。
(一)《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贷款主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凭证等(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2023年8月30日前
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23年8月30日前提交至惠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越荣 电话:2831292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