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入库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量:1 收藏
入库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惠阳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且承诺3年内不迁离本地,不改变在本地区的纳税义务和征统关系,无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属制造业企业(符合我区产 业发展导向、具备较快增长速度和较大增长空间的企业优先纳入)。
(四)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不低于30%。
(五)预计到2025年,企业工业总产值计划增长率每年均不低于30%。
(六)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一)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惠阳区“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工商营业执照(非多证合一企业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最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和增值税纳税年度申报表复印件。
(五)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2022年度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报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
(六)企业产品及供应链基本情况表(附件3)。
(七)企业倍增发展方案(方案提纲参考附件4)。
(八)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获评文件(如有)。
(九)企业现场高清图片(含产品、设备、厂房外观、车间、办公和生活区域等)。
(十)2022年度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量化指标表佐证材料(根据指标逐项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023 年10月30日前
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 2023 年10月30日前提交我局。
联系人:曾迅,电话:1890266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