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产业专利导航)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15 收藏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该专项拟立项1项,每项40万元。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拥有专利信息分析软硬件设施,丰富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配备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1名以上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名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省、市级专利导航研究经验或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优先考虑。
1、项目申报书。
2、主体资格材料。
3、相关佐证材料(应含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人才资质、单位荣誉、数据库资源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一)组织申报。专题一、专题四由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并出具项目推荐函进行择优推荐。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资金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在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后相应下达财政资金。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验收申请书和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纸质文件申报。专题二至专题七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发送邮箱,同时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递交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王薇、李越荣、翁继超;
电 话:0752-2831292;
邮 箱:zscqcjk@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市场监管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林家成,13751577454,0752-28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