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采购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量:9 收藏
不超过29万元(人民币)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和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印刷费、税金等,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单位、行业协会、各类智库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一)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二)单位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截图和认证证书等;
(三)单位书面声明函,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四)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说明;
(五)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六)拟派项目团队素质;
(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2023年4月13日至20日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4月2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邮寄或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305,邮编:516003,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0752-2808997,电子邮箱:fgjzh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