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量:301 收藏
(一)支持项目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
(1)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巧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企业不予资助。
2.资信费项目
(1)对企业利用保险公司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国际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给予不超过80%的资助;在此基础上,积极支持我市外贸新业态发展,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等企业的资信费给予不超过10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的企业不予资助。
3.中小外贸企业保单融资贴息项目
(1)对2021年海关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行融资所产生的利息给
予不超过2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的企业不予资助。
(二)支持标准
2023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资金分配时优先支持企业资信费项目:若资信费项目资金分配后,企业项目申报金额超过资金额,则按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享受广东省、惠州市和县(区)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的企业,申请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的实际支出。
1.保费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申请表(附件5);
(2)保单明细表(复印件);
(3)企业投保保费发票清单表(附件6),同时提供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
(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5)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师报告(登录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2.资信费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费)项目申请表(咐件7);
(2)企业资信费发票清单(附件8),同时提供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
(3)资信费发票(复印件),
(4)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属于跨境电商、海外仓等企业申报,须提供2022年任一份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或9710或9810等报关单(复印件)。如属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须提供任一份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3.中小外贸企业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9)·
(2)企业与融资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复印件);
(3)企业、融资机构和保单发放单位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或者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复印件);
(4)融资机构出具保险融资证明(要用于说明融资属于信用保险项下融资、融资金额、期限、利率或利息等,融资机构盖章);
(5)企业支付利息的支付凭证或银行扣除利息的凭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xyh乙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二)纸质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为一式三套,须分别带封面(见附件11)且统一为A4纸,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9日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5月29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后下载打印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给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后填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及《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于2023年6月9日前将一套申报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线下受理窗口: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2号楼409
室(收件人:罗嘉伟,电话:2680106)
申报咨询联系电话:0752一26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