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申报已结束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量:20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2/2024-03-18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22号)及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我局2024年局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拟在2023年已确定的4家承接主体直接作为项目承接主体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再公开遴选2家,共6家主体作为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22号),省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57万元。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下达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待下达),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的比例不低于60%,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经过遴选,按要求在惠阳9个镇(街道)开展了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并经验收符合补助要求的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服务组织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降低服务价格等形式让利于小农户,最终让小农户受益。


  二、承接主体申报条件

  (一)在惠阳区内依法登记成立,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年度服务能力在2000亩及以上的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已经纳入广东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2023年已确定的项目承接主体不用重复申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税收的缴纳凭证);

  (六)截止报名时间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七)遴选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同意在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接主体遴选程序

  (一)申报:承接主体遴选申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填报《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报书》,并提供以下申报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

  3.遴选资格要求的纳税凭证或相应文件证明;

  4.信用报告(“信用广东”网站下载);

  5.近二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服务主体设施设备、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7.社会化服务部分合同、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

  8.能够反映社会化服务农户满意度的材料;

  9.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等材料;

  10.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11.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二)评审:由我局组织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集中评审,同等条件下,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考虑,评审结果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审定,同意后确定为承接主体公示对象。

  (三)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我局向入选的承接主体发送确认书。


  四、遴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惠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主楼5楼产业促进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人:严月云,联系方式:0752-3821836)。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惠阳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报书》及所有申报书面材料。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