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惠州市龙门县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组织发动、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确认龙门县麻榨镇均威家庭农场、龙门县山珍一号果笋生态农场、龙门县龙华镇冠茂兰花家庭种植农场3家主体为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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