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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确认领取2024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240 收藏

公示原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确认领取2024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9〕6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制度(试行)>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过初步审核和信用核查等程序,广东恒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81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其中,惠城区64家,惠阳区94家,惠东县16家,博罗县65家,龙门县4家,大亚湾开发区29家,仲恺高新区109家。现将确认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线上确认的方式进行(登录系统后在“使用帮助”栏目下可找到新手使用指南)。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县区管理员账号系统已配置。确认流程分三个环节(企业确认、县区确认和市级确认)。

  二、确认事项。拟奖励的企业(附件1)填写《奖励资金确认书》(附件2)。《确认书》为必填项,在“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线上填写,预览后下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PDF文档于3月15日前在平台上传。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3月19日前核查《确认书》并完成确认流程。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三、有关要求。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手续,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初审力度,核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人员是否为申报单位自身人员,并拒收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材料,杜绝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项目行为。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方广泉,电话:289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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