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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量:188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组织发动、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确认龙门县麻榨镇均威家庭农场、龙门县山珍一号果笋生态农场、龙门县龙华镇冠茂兰花家庭种植农场3家主体为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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