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工商财税 环境税未能起到激励减排作用 多位专家建议提高税率标准
环境保护税的初衷是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但专家们研究发现,现行的环境税税率远低于边际治理成本,未能起到激励减排作用。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多位专家日前建议,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并考虑行业差异,将不同行业的环境税税率划分低、中、高3个档次征收。
专家们称,短期内,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对企业经营有一定影响。但由于环境税占企业税收比例较小,对企业整体负担影响不大,并且企业可以通过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排污及降低排放浓度享受到减税优惠政策,从而实现少缴环境税。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等专家介绍,此前,专家们根据东北某省14个市的钢铁、电力、化工、水泥行业的排污及治理成本数据,建立污染削减费用函数模型,计算了该省大气、水中主要污染物的边际治理成本,并设置不同环境保护税税率的情景方案,以探究环境保护税税率对该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研究结果发现,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的边际治理成本较高,其化学需氧量、氨氮的边际治理成本均高于总体边际治理成本;化工行业的化学需氧量边际治理成本高于总体边际治理成本;电力行业的大气主要污染物边际治理成本高于总体边际治理成本;水泥行业的大气主要污染物边际治理成本则相对较低。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税的税率范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其适用的环境保护税税率。上述专家介绍,从实际情况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不同的环境税税率标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区的环境税税率较高,是最低限征收标准的5~10倍。因此,环境税税率有较大的区域差异性。
但专家们同时表示,目前,各地制定的环境税税率标准是根据排污收费标准调整得出的,没有进行大量计算,也没有考虑行业差异性。单从环境税税率标准上看,改革力度不大。
税负水平是税收调节作用的重要因素,由于排污收费对象或污染源数目很大,而且存在企业规模、行业特性、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污染物种类、时间和地域等方面的差异,相同的税率对不同企业影响不同。
上述专家表示,理想状态下环境税应能够实现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的目的,这就需要根据污染损害成本法来制定环境税税率。边际治理成本可以理解为边际治理费用,即在一定的污染削减水平下增加削减单位污染物所需要的费用。
如果仅以统一的税率征收环境税,那么对于高污染重点行业而言,该税率远低于治理成本,对企业治理的刺激作用有限;如果税率太高,企业会加大治理或关停,那么税基的稳定性也会受到影响。
“利用边际治理成本来制定环境保护税税率,不仅需考虑环境的污染程度,还需关注工业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建议中,专家们表示,应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
考虑到环境税征收的可操作性,及根据各行业的边际治理成本,可将不同行业的环境税税率划分低、中、高3个档次征收,对高污染行业征收高税率,对低污染行业征收低税率,或对重污染行业采取标准税率乘以税收行业调整系数的办法,来解决行业间的公平性。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