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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扶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和《惠州市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现开展2017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
申报条件具体参照2017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详见附件2)。项目类型分为:
(一)一般创新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发适用新产品及新工艺,或为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开发的产品、工艺、技术或服务能解决现实问题,并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相对明显的提升。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中小微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重点创新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或在重点行业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本专项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的形式。
申报单位须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sti.gd.cn/hz)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可在申报系统下载可行性报告提纲)及附件等申请资料,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程序包括: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与个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2017年)(http://pro.sti.gd.cn/hz),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省系统注册过的,请使用原账号和初始化密码(hz123456)进行登录,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2.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一式2份送交所属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3.审核推荐。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填报《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须另外提供所在孵化器出具的在孵企业证明材料,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11月12日17时;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11月17日17时;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和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余嘉鹏 0752-2808179
联系地址: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五号楼2楼5220
电子邮箱:hzkjjgxk@163.com
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
惠城区科工信局综合股 李向平 7809412
惠阳区科技局高新股 刘来仁 3273669
博罗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李增辉 6623239
惠东县科技局科技管理股 陈伟国 8822217
龙门县科教局科技管理股 赖先勇 7780557
仲恺区科创局科技科 陈 立 2630879
赵 强 2609729
大亚湾工贸局科技科 周爱华 5568526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