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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前20名)的公示

发表于:2024-04-09 关注 

  关于2023年度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前20名)的公示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27号)和《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7号),现将2023年在惠州市辅导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前20名)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结果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

  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件:kjjgxk@huizhou.gov.cn。

  二、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楼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16003),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度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字样。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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