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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交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中期报告材料的通知

发表于:2024-03-15 关注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交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中期报告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项目合同要求,为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进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等情况,现拟开展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提交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中期报告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请根据项目合同,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中期报告(详见附件2),按照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期报告、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一式两份),盖章后于3月20日前反馈至我局(同步扫描PDF发送)。材料提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做好项目进度规划,合理安排各项任务指标完成计划,专项经费规范使用。市局将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和应用成效,在项目实施到期后,力争通过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审。

  三、请各县(区)局配合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做好材料提交工作。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越荣,283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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