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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受理松山湖(生态园)2016年度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量:125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9-08/2017-09-3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受理松山湖(生态园)2016年度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受理松山湖(生态园)2016年度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一)受理范围

  在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授权,以及国外专利发明授权、港澳台发明授权;在松山湖(生态园)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交易资助;展会知识产权(专利)保护资助;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资助;专利申请大户奖励; 2016年通过全国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认定奖励;2016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国家外观设计金奖、国家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奖励。

  (二)资助对象

  符合《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试行)》第三条的单位和个人。

  (三)资助额度

  按《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试行)》第五条至第十五条的资助奖励额度。

  二、申报程序、申报时间

  (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实用新型授权奖励、专利申请大户奖励,2016年通过全国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认定, 2016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国家外观设计金奖、国家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奖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直接登录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在线申报管理系统(http://ip.ssl.gov.cn/patentWeb/)填报(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

  系统填报时间:2017年 9月 1日至 9月 30 日。

  (二)国外及港澳地区获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在本次受理时间范围内但申报系统中没有数据的国内专利:先申请建档和查验材料,再登陆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在线申报管理系统(http://ip.ssl.gov.cn/patentWeb/)填报(详见申报指南)。

  建档和查验材料时间:2017年 9月4日至9月15 日。

  系统填报时间:2017年 9月8 日至 9月30日。

  (三)其他的项目申请:

  专利交易资助,展会知识产权(专利)保护资助,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奖励,以上项目先申请建档和查验材料,再登陆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在线申报管理系统(http://ip.ssl.gov.cn/patentWeb/)填报(详见申报指南)。

  建档和查验材料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15日。

  系统填报时间:2017年9月8 日至 9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一) 符合本次项目受理范围的资助申请须在本批办理,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今后将不再受理。已获得资助奖励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建档、查验材料、系统填报等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相关的业务请求,请各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尽早办理相关业务。

  (三)项目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随时关注松山湖(生态园)专利资助在线申报管理系统的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确认提交。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或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仍不合格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如发现专利申请涉嫌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财政资助奖励的,将取消相关专利资助奖励,已发放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将予追缴,并取消申请人3年内申请松山湖(生态园)科技扶持政策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礼宾路一号管委会A5栋306室

  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22892683、22891838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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