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惠城区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人库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人库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惠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提升“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我市“菜篮子"基地在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中的骨干引领作用,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效期内省级“菜篮子"基地、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近三年来未有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欠税和信用等不良记录。
2.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管理规范,有较强实力和科技支撑能力,省级菜篮子基地能及时在系统上报送信息。
3.列入惠州市农产品信用管理平台,并被评为A级,并通过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溯源平台开展产品追溯。
4·建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
5.设施农业基地不少于50亩或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连片不低于300亩,种植或生产过程标准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
6·畜禽养殖场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并按有关要求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猪年出栏10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30万只以上,禽苗年出栏500万只以上,禽蛋年产50万公斤以上,肉牛(羊)年出栏2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0头以上。地方优良品种规模标准可适当降低。
7.泳产养殖方面,养殖生产经营者持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取得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资格。
8.必要设施设备的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及证明。
9.申报单位需提供市信用中心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证明。
10.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资金用途
(一)基地建设。一是基地设施投入,包括铺设灌排设施、购买农机具设备、质量检测设备等;二是基地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包括完善生产基地档案记录和标识溯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申报认证;三是基地信息化建设,包括在种植、养殖等环节的数字化和信息可视化,发展智慧农业;四是种养基地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
(二)冷链设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农产品田头预冷库、基地低温保鲜库和贮藏冷库、购置冷链运输车辆或直销配送车辆,在冷库、冷链运输车等冷链设施中安装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等冷链监控设备,实现冷链流通全程温控;提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冷链物流设施利用率和监管水平的信息化体系建设。
(三)负面清单。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时间:8月25日一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由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需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具体建设内容,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及推荐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使用市级“三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电子文档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化科。
(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上报请示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现有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3·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复印件);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表》和《水域滩涂养殖证》,
6.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公害基地证书、重点生猪养殖场、重点家禽养殖场等相关证明)。
(四)材料装订顺序和要求。1.项目申报书;2,附件(图表)目录;3湘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材料要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装订成册。
5、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nyncj.huizhou.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单翔宇,280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