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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认定的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3号)规定,经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今年我局新认定了一批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深圳市电子商会等12家单位为“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三年。
二、示范平台应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服务,积极承担中小企业政策宣贯、诉求收集等服务工作,发挥好服务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我局将对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