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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1年度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量:13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24/2021-03-2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2021年度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的通知


  为落实嘉定区科技双创券政策,在“长三角科技双创券平台”中集聚一批优质科技服务机构,促进科学仪器设施和科技服务支持本区科技企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沪府办发〔2013〕15号)、《嘉定区科技双创券实施管理办法》(嘉科[2018]17号),发布本通知。


  一、服务范围

  本通知所称长三角科技双创券(以下简称“双创券”),是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长三角区域内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双创券采用电子券形式。

  入驻平台的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

  (I)资源开放(大型仪器共享)、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研发服务;(II)技术转移服务、竞争情报分析、技术战略规划、科技战略研究、工程技术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


  二、入库标准

  申请加盟“长三角科技双创券”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scq.jiading.gov.cn)的科技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者非法人组织,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标准:

  1、科技服务机构是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上海市,经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包含:1)科研院所、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科学数据中心;2)高校下属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基地;3)企业内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研发平台,以及获得CMA、CNAS认证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2、本市以外长三角城市的科技服务机构,包含: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高校内科研基地、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或其他经审核并纳入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级创新券平台的载体。

  满足第1、2项条件的服务机构直接入库,须完整填写机构信息和资质,创新创业相关的服务内容。

  3、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其他未经认定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须在系统内完整提交机构的介绍、相关资质附件、研发服务项目,内容经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备案后入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相关服务资质及从事相关科技研发服务、技术转移转化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有固定服务场所、有专职服务人员;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库申请流程

  申请入驻的科技服务机构需在平台(scq.jiading.gov.cn)上,注册并登录,点击“加盟”,提交电子材料后,等待审核通过打印书面材料。

  1.电子材料:

  《双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荣誉等有关证明材料;

  2.书面材料:

  在线下载《双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并打印;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

  请申请的机构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达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A219室。


  四、监督检查

  嘉定区科委负责监督检查已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的研发服务,组织专家对双创券兑现工作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服务按比例补贴。区科委每年度对双创券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检查。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科技服务机构撤销其双创券合作资格,在3年内不纳入平台:

  1、申请入库或者兑现科技双创券过程中与被服务企业存在隶属、产权纽带等关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或采用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2、不配合区科委开展相关工作的;

  3、违法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自行要求撤销其服务资质的;

  5、服务机构遭投诉,经核查属实且拒不整改的。

  嘉定区科委对新增入库和撤销的科技服务机构予以公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纯、潘晓岷

  联系电话:021-69989297

  技术热线:021-59520670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