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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库的通知

发表于:2020-11-11 关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补充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最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 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作用,提高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现组织开展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补充入库工作。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并指导本辖区所有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见附件1),按照《关于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0〕168 号,见附件2)要求,开展绿色制造项目入库申报审核工作。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于2020年11月23日前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及扫描件电子档,A4纸张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原件材料都须盖公章),逾期未送达的,视同放弃申报。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书、绿色制造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扫描件电子档),于2020年11月30日前行文推荐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对审核入库的绿色制造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每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种绿色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封顶50万元),同一个企业被入选2个或以上不同绿色制造品牌的可叠加奖励。最终项目资金安排额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2021年所有项目情况,结合财政预算额度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曹志良,联系电话:2808968,电子邮箱:gxjgyjn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