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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山科发〔2019〕95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已有账号的不得重复注册,没有账号的企业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和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简称“省阳光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分别完成注册。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管理人员须凭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并生成系统注册号,请企业牢记系统注册号。企业在国家高企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时,需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和“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请注意选择“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
(二)填写高企申报材料
1.企业只需在省阳光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2.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平台,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建项目申请—审批审核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经过报备,并在申请材料中正确填写报备号(防伪编号)。
(三)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市、镇(区)科技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企业申报信息与汇算清缴口径一致性、科技活动人员、知识产权等进行真实性核查。
二、申报时间安排
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2019年拟认定高企名单公示后,公示的企业需打印纸质材料,装订纸质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省厅申报通知(附件),纸质材料必须包含材料总目录,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
公示的企业于12月31日前将1份正本申请材料(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交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C19。
四、其他事项
1.密码找回。企业丢失“国家高企工作网”和“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密码需自行申请找回,主要流程如下:
“国家高企工作网”点击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密码重置;
“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点击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密码”,选择手机、邮箱或传真的方式重置密码。
2.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由省高企认定办按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并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
五、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周艾平、刘智勇;电话:88303920。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C19;电话:8981713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
http://gdstc.gd.gov.cn/tzgg/content/post_2469117.html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