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龙华区开展2016年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龙华区开展2016年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办法要求》(粤农[2014]200号及《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6]43号的具体要求,龙华区经济服务局即日起开展辖区农业企业2016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企业
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生物育种和化肥、农(兽)药、饲料生产等企业。
二、受理地点
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04。
三、申请程序
(一)登录经济服务局网站在线下载《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办法要求》、《广东省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二)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请申请主体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咨询电话:28020990(观湖执法队城管科)、23336716(福城城市管理科)、23503765(观澜城市管理科)、81487115(大浪经济科技科)、27746868(龙华经济科技科)、81718123(民治经济科技科)、23336057(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农业畜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