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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松山湖发〔2018〕32 号),为做好园区2016、2017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配套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配套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统一通过网上申报,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松山湖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ssl.gov.cn/smzx/wsbs/onlineZCZT/list.do。
二、企业通过网上预审后,将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申报资料(纸质)按顺序汇编成册(统一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胶装,编写目录、页码)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含纸质3份,光盘1份)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大厅28、29号受理窗口。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5月20日。
受理窗口联系电话:22822222
经济贸易发展局联系电话:22892335。
联系人 :李兆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