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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质监局印发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2017-09-25 关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规范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特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省级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质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质监局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李竞,电话:020-83134777,传真:83135989;

  省国资委 朱洁,电话:020-38306354,传真:38306337;

  省质监局 黄怀,电话:020-38835919,传真:38835920)


  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规范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企业之间,构建了上下联动、行业合作、区域共建的协同推进体系,形成公平、公开、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机制。全省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具备了广泛的认知和良好的认可度,形成了各类主体共同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的良好氛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提升我省制造业乃至各行各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工作各项指标力争全国领先。其中,贯标企业数量从2017年初的877家增长到2000家左右,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数量从163家增长到250家左右,通过评定企业数量从140家增加到250家左右,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的企业从5111家增加到1.5万家左右;打造一批贯标示范企业,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引导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诊断、对标。

  一是大力宣传开展评估、诊断、对标,在指导政府、行业、企业把握两化融合发展趋势、梳理业务脉络、战略管理决策、产业行业规划、方案制定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自觉参与。二是以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广泛组织发动各类主体参与,全面摸清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现状,不断扩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工作的基础。三是根据企业规模和信息化发展意识、水平、能力等分类,按照大型骨干企业普及、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参与、中型企业大规模推广、小微企业积极试水的原则分级引导,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的作用,分行业集中力量推进,形成聚合效应,营造行业共同参与的热烈氛围。五是对贯标意愿高的企业,积极组织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贯标服务机构、评定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专业评估诊断服务,通过评估清晰定位、通过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找准方向,提高贯标试点工作精度和评定通过几率。

  (二)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一是支持开展区域贯标试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库,将本地规模以上企业,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已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企业,3年以来各专项、示范项目申报企业等,逐步纳入贯标试点企业储备范围。加强与本单位业务部门、兄弟单位的横向联系,深挖企业库数据来源,不断充实企业库的基数。二是大力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行业协会、贯标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的积极性,利用实地走访、面谈座谈、专家推荐、口碑传播、产业链上下游带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参与贯标试点。三是科学设置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遴选标准、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标准,筛选出优质贯标试点企业。四是支持基础好的企业通过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信息化部对口司局、国家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集团等渠道推荐为国家级试点企业。

  (三)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评定。

  一是根据评估、诊断、对标情况以及试点企业遴选情况,筛选出贯标意愿较强、信息化基础好、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协调优质服务机构及时跟进,以优扶优、强强联合,提升贯标服务精度。二是对于即将申请评定的企业,协调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和服务机构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提前介入,进行贯标评定通过可能性评估,制定一对一服务政策,解决贯标评定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顺利开展评定。三是对于准备充分的优质企业,协助企业、服务机构与评定机构三方对接,协调相关资源支持其尽快完成评定。四是对基础较好、启动意愿不强的试点企业,通过典型案例、事实数据、同行现场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贯标意义,引导尽快启动完成贯标;对于基础一般、启动意愿较强的企业,积极帮助改善内外部环境,早日启动贯标;对无法落实贯标试点项目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并按规定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向社会公开其违法违规信息。五是对于已通过评定的企业,鼓励其通过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应用,不断开展组织管理、技术、业务模式革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四)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经验推广。

  一是结合贯标评定结果,适时启动省级贯标示范企业遴选和培育,择优推荐为国家级贯标示范企业。二是与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贯标服务机构和评定机构合作,认真总结示范企业贯标经验和成果,编印总结宣传资料。三是结合各类宣贯和培训活动,组织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贯标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贯标试点企业、示范企业等,以研讨交流、现场观摩、专家诊断、展览展示、跟踪报道等形式,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四是根据行业属性和地域要素,以同行业内、上下游产业链、产业聚集区域内、相同或类似工艺和管理模式类等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分模式组织开展示范经验推广。

  (五)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深度开发应用。

  一是支持省内科研机构、示范企业、服务机构,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完善。围绕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研究制定一批基础标准,研制与推广符合我省实际的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关键标准和实施指南、规范。二是将贯标工作与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紧密结合,鼓励贯标企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运用,加快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发展的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三是鼓励两化融合数据地图的应用,进一步摸清企业、行业、区域两化融合的水平和现状,明确未来发展思路和方向,服务政府、企业的科学决策。四是鼓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整合,打造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一体化管理体系。

  (六)加强两化融合贯标服务机构的指导规范。

  一是结合服务机构评级制度,对表现突出的贯标服务机构向全省推荐,引导资源向优质贯标服务机构集中。二是依托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加强对本地贯标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大力督促贯标服务机构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三是促进贯标服务机构多元化转型,鼓励服务机构和制造业企业、信息化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开展合作,打造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延伸两化融合的价值链。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制度政策,分别会同省国资委、省质监局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地方标准体系,指导各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和省属国有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贯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路线、责任及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将贯标工作引向深入。

  (八)强化政策支持。

  省将优先对通过评定的试点企业和主导或实质性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地方标准体系研制的各类主体给予奖励。各地应在整合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挖掘现有政策资源,创新支持方式,安排配套资金,广泛动员各类主体开展诊断、评估、对标和贯标试点,完成评定,持续推进贯标推广工作。要积极将开展评估、诊断、对标,贯标试点、通过评定以及贯标示范等,作为本系统有关项目的申报条件或优先支持条件。将评定结果推荐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中介组织等,作为项目遴选、试点示范、招投标、社会信用评价、供应商选择、投融资授信、品牌商标培育推广等评价标准。

  (九)扩大宣传培训。

  各地要大力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对区域经济发展、行业提质增效、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省重点对各级业务负责人组织轮训,切实提高各级主管部门的认识和能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利用院校、中介机构等各类平台资源,开展针对性宣传培训,共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