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財政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7 ) 688号),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笫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要求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条件、程序及材料编写要求,请参见《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財政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申报企业除根据文件要求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惠州市联合征信 系统企业信用报告》。
二、申报时间
企业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財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査后形成审核意见,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 产业技术科(一式2份,含电子版)。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日
(市经信局联系人:黄永辉,联系电话:2808821 , E-mail:28088219163.con;市财政局联系人:罗俊翘,联系电话: 288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