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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专项

发布时间:2018-04-22 浏览量:7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7-09-15/2017-10-15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通过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实现技术、专利、科技服务的交易,按合同交易额的6%给予买方奖励,单个企业每一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一)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申领主体是开展技术转移活动的买方企业。

  (二)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按年度发放。企业提交申请后,经专家评审核定金额,审核小组审批后发放。



具体申报条件

  (一)通过在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成交的技术交易。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技术交易的有关规定,并签订规范、完整的技术交易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品为载体提供技术和开发成果的,货品价值不计入技术交易奖励范畴。

  (三)技术交易合同于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签订,且交易金额已履行完成。

  (四)在仲恺高新区设立,且税收归属仲恺高新区的企业。


申报材料

  (一)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1.《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申请表》;

  2.企业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年度缴税凭证复印件;

  4.技术合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5.已备案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等;

  6.技术合同项目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发票、银行支付凭证、财务凭证等);

  (二)其它证明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可以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等其它成果证明材料,内部立项报告、实验记录、测试记录或内部成果登记等研发记录。

  (三)企业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目录—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及全套材料的电子文档。

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5日

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受理联系人: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陈惠珍、电话2609039)。

  (二)申请材料受理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五路8号投资控股大厦11楼1121室,邮箱12491058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