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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13 浏览量:159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10/2023-08-2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设立情况。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组织体系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创新成果显著,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能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三)规模效益情况。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四)研发投入情况。具有稳定、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

  2.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下的,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万元;

  3. 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0.5%且不低于800万元。

  (五)研发人员情况。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建筑业企业不少于60人)。

  (六)研发设备情况。具有比较完善、可靠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购置费不低于800万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

  (七)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由于企业技术或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申报材料

  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简称“工作指南”,附件1)、纸质及电子材料编制要求(附件2)等提供以下材料:

  (一)承诺书(参照附件3编写)。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见附件4-1(附表1),建筑业见附件4-2(附表1))。

  (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参照附件5编写)。

  (四)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带统计局水印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六)企业报告年度(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企业报告年度(2022 年)完税证明。

  (八)认定表相关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制造业及其他行业参照附件4-1(附表2 至10)列表格式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建筑业参照附件4-2(附表2 至9)列表格式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申报时间

  8 月21 日前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规定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地市初审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形成地市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6)。

  (三)各地市推荐上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3 年8 月21 日前,按要求将地市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6)报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并抄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赛宝认证”);将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后的企业电子材料一并送赛宝认证。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