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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量: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11-08/2024-11-2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的补充通知

 

区内制造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申报工作,针对较多企业关注的问题,现对我局2023年11月7日印发的《〈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申报指南》中《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申报指南》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有关申报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材料须补充提交《2022年年报B103财务状况》和《2023年年报B603财务状况》(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肖皓元、郑清霞,联系电话:556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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