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的补充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的补充通知
区内制造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申报工作,针对较多企业关注的问题,现对我局2023年11月7日印发的《〈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申报指南》中《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申报指南》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有关申报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材料须补充提交《2022年年报B103财务状况》和《2023年年报B603财务状况》(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肖皓元、郑清霞,联系电话:556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