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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仲恺高新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量:201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仲恺高新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结果的公示

  

  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3〕150号)精神,我局于11月收到各镇(街道)推荐函,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分别为惠州仲恺高新区众兴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惠州市温记农机专业合作社。

  现将我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1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局提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09853;

  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小区人才服务大厦725室。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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