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博罗县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函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函
各镇(街道):
现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3〕4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文件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服务业发展)项目中报工作。
二、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8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需按文件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176号科工信局5楼贸易市场与电子商务股,并发送相应表格电子版。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blkgx662680@boluo.gov.cn。
四、所有申报文件上交时请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此函。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孙慧,联系电话:662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