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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龙门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服务机构、研发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6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9-06/2023-09-2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龙门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服务机构、研发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龙府办〔2018〕2号)和《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龙委办发电〔2019〕1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情况,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创新,现启动2023年龙门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额度

  (一)申报对象:本次资助对象为我县辖区内2022年获得县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2022年科技服务机构,2022年通过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其它奖补事项,《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其它有关科技创新奖补事项。  (二)申报额度

  1.获得县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5万元(三年内获得过资助的企业,本次不再资助),通过认定的企业再资助2万元;

  2.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一次性资助20万元(仅限申报一次,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不再奖补);

  3.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资助1万元/件;

  4.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县同一年内成功培育认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的,奖励3万元,3家以上的奖励5万元;

  5.通过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5 万元,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2023年度龙门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填报《2023年度龙门县科技创新奖补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服务机构、研发机构)申请表》,提供相关创新事项的佐证材料,并按照该申请表后的附件材料说明提供其它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企业在9月22日前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到县科工信局科技创新股;申报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所有附件与相应申请表统一使用A4规格纸装订,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李旭晖,联系电话:0752-7891823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