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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度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朝阳区高精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和数字经济发展壮大,按照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依据《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高新办,设在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现面向朝阳区公开征集2023年度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支持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等,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2日16:00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对象:
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注册、纳税、纳统)的科技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以及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三)申报方式:
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s://cycyzj.bjchy.gov.cn)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以各负责处室要求为准,但不得晚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请尽量提前,为按时提交纸质材料预留时间。
(四)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包括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地址等)详见附件1《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本政策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项产业资金支持,且同一企业获得同一产业资金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因朝阳区产业政策办法调整,从2022年起重新计算)。
(二)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1《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要求及申报项目类别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本政策项目: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处理完成相关情况。
2.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里企业有严重负面信息或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