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关于开展仲恺高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仲恺高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量质齐升,根据《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我区开展2023年高企培育发展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高企培育主要目的和目标
全区高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高质量发展一批,形成梯队发展,力争2023年全区高企存量新增230家。
二、高企培育工作措施
(一)开展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布局、研发机构建设等工作,促进企业尽快达到高企认定标准并开展申报工作。
1.入库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1月1日前在仲恺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从未进入区高企培育库;
(2)截至2023年1月1日,企业无有效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不超过1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3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超过3件;
(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与企业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达10件并受理缴费完成。
2.奖补标准
一次性补助2万元/家,根据当年财政预算优先支持与已在我区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企业。
3.申报时间和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提交《2023年仲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件及相关附件纸质件,于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期间将纸质材料交至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科,并将电子文档(含未盖章文件及盖章扫描件)发电子邮箱。
(二)开展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工作
通过政策扶持与引导,鼓励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协助我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挖掘、做好研发和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辅导企业通过高企认定。
1.奖补条件及标准
奖补对象为在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注册、备案、纳税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市级推荐和高企认定分级进行奖补,单个机构当年辅导企业通过市级推荐及认定高企的奖补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1)辅导企业申请高企通过市级推荐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8-14家首次认定的企业通过市推荐至省,按0.9万元/家进行奖补;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15-24家首次认定的企业通过市推荐至省,前14(含)家按0.9万元/家进行奖补,后15-24家按1.5万元/家进行奖补;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25(含)家以上首次认定的企业通过市推荐至省,前14(含)家按0.9万元/家进行奖补,后15-24家按1.5万元/家进行奖补,超25(含)家的按2.1万元/家进行奖补;
(2)辅导企业通过高企认定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8-14家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按2.1万元/家进行补助;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15-24家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前14(含)家按2.1万元/家进行奖补,后15-24家按3.5万元/家进行奖补;
科技服务机构当年累计辅导25(含)家以上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前14(含)家按2.1万元/家进行奖补,后15-24家按3.5万元/家进行奖补,超25(含)家的按4.9万元/家进行奖补;
奖补计算方法如下表:
2.申报时间和要求
在2024年高企认定结果发布后,根据2024年申请通知进行申报。
三、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106;
(二)联系方式: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科 李小波 2630876;
(三)邮箱:kcjkjk@hzzk.gov.cn。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