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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量:4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02/2023-03-22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4 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3〕2 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入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本专题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申报材料要求、项目扶持条件及奖励标准详见粤工信装备函〔2023〕2号(附件1)。


  二、时间要求

  (一)申报单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申报单位于3月22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申报材料,并告知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在市和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时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给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反馈及时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填报《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于3月23日前将汇总表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推荐报送至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惠州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产品必须符合省级相关要求。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核实首台(套)装备的核心专利、第三方检测报告真实性、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销售合同和技术查新报告等,并盖章推荐。

  (二)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同一单位申报入库储备项目数量不限,原则上省级财政每年仅安排支持同一申报单位一个项目)。

  (三)对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需提交节能审查报告,其余项目需提交能耗情况说明,并详细列明能耗计算依据。

  (四)近5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申报单位不予支持。申报单位和法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报单位提供信用中国https://credit.gd.gov.cn 网站查询结果并打印征信报告)。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马利,联系电话:2808821,E-mail:2808821@hui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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